![南京这家企业为什么被罚29.5万元?别忽略了环保竣工验收环节 南京这家企业为什么被罚29.5万元?别忽略了环保竣工验收环节]()
企业在新上生产项目时,要取得环保部门批复的“环评”文件,这基本上已经成为了大家的共识,但项目建设后,还要取得环保竣工验收,否则可能涉嫌违法,这个环节则被不少企业忽略,日前,位于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内的一家企业,就因为犯下了这样的错误,被南京市生态环境局抓了个正着。
违法企业名为南京金鑫传动设备有限公司。2019年11月13日,南京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,发现该公司于2010年上报蝗“新建船用齿轮及齿轮箱、水泥建材用齿轮箱生产线”,和“新建年产62台矿渣再利用研磨装备主传动齿轮箱生产线”项目,无法提供环保验收手续。
同年12月底,执法人员经调查,发现涉事公司两项目分别于2010年12月、2010年9月获得溧水区环保局项目环评审批,2011年底投入使用,但时至执法人员检查时,一直没有通过环保竣工验收。
2017年7月16修订的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,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,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,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;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,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。
很显然,南京金鑫传动设备有限公司的行为明显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。因此,南京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了罚款29.5万元的行政处罚,同时,对该项目的负责人,南京金鑫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安全环保主管王某,依法也进行了处罚,被罚款5.6万元。
环保竣工验收,通常情况下指的是“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”,该办法是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颁布实施的管理办法。该办法是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,监督落实环境保护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,以及落实其他需配套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,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。
在项目建设过程中,很多项目主体单位往往会在不经意间会忽略了这一环节,造成事实上的环境违法行为。